物流資訊
進口操作程序
進口操作程序︰


進口報關流程︰

接受申報→審核單證→查驗貨物→辦理征稅→結關放行。
1.用換來的提貨單(1、3)聯並附上報關單據前去報關。報關單據︰提貨單(1、3)聯海關放行後,在白聯上加蓋放行章,發還給進口方作為提貨的憑證。正本箱單、正本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一式兩份、正本報關委托協議書、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注意事項︰
(1)接到客戶全套單據後,應確認貨物的商品編碼,然後查閱海關稅則,確認進口稅率、確認貨物需要什麼監管條件,如需做各種檢驗,則應在報關前向有關機構報驗。報驗所需單據︰報驗申請單、正本箱單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兩份。
(2)換單時應催促船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
(3)當海關要求開箱查驗貨物時,應提前與場站取得聯系,調配機力將所查箱子調至海關指定的場站。(事先應與場站確認好調箱費、掏箱費。)
2.若是法檢商品應辦理驗貨手續。如需商檢,則要在報關前,拿進口商檢申請單(帶公章)和兩份報關單辦理登記手續,並在報關單上蓋商檢登記在案章以便通關。驗貨手續在最終目的地辦理。如需動植檢,也要在報關前拿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去代報驗機構申請報驗,在報關單上蓋放行以便通關,驗貨手續可在通關後堆場進行。
3.海關通關放行後應去三檢大廳辦理三檢。向大廳內的代理報驗機構提供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由他們代理報驗。報驗後,可在大廳內統一窗口交費。並在白色提貨單上蓋三檢放行章。
4.三檢手續辦理後,去港池大廳交港雜費。港雜費用結清後,港方將提貨聯退給提貨人供提貨用。
5.所有提貨手續辦妥後,可通知事先聯系好的堆場提貨。
注意事項︰
(1)首先應與港池調度室取得聯系安排計劃。
(2)根據提箱的多少與堆場聯系足夠的車輛盡可能按港方要求時間內提清,以免產生轉棧堆存費用。
(3)提箱過程中應與堆場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箱體是否有重大殘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設備交接單上簽殘。
6.重箱由堆場提到場地後,應在免費期內及時掏箱以免產生滯箱。
7.貨物提清後,從場站取回設備交接單證明箱體無殘損,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取回押箱費

進口須知

一.進口所需單證︰
1、進口提單︰ a、正本提單,(後面背書) b、電放提單 c、收貨人保函 d、銀行提單 e、憑銀行保函
2、進口發票
3、進口裝箱單
4、進口外貿合同
5、手冊或免稅表
6、各類監管證件︰ a、進口許可證 b、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重要工業品證明 c、頻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d、精神藥物進口準許證 e、金產品出口證或人總行進口批件 f、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 g、進口廢物批準書 h、進口藥品通關單 i、進口農藥登記證明 j、銀行調運外幣現鈔進出境許可證 k、白銀進口許可證 l、機電產品自動許可證(不論新舊) m、關稅配額證明
二.檢驗、檢疫︰ 如進出口貨物屬于法定檢驗之類別或其他各種需要由商檢局鑒定出證的,均須在進口前到當地的出入境檢疫局行進申報,需加提供報檢委托書。
三.報關︰ 提交報關委托書,到當地管轄區 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四.無木質包裝證明︰ 凡是從美國,日本,韓國的進口貨物,或是從其他國家進口含有木質包裝的貨物,均須在提貨之前到指定的檢查廠檢疫,合格後方能提貨。
五、注意事項︰ 如從美國,日本,韓國進口的必須提供
1、如果是已經國外燻蒸處理的須提供官方簽發的燻蒸證書
2、如果是非針葉木包裝的需提供進口商出具的“非針葉木包裝證明”
3、如果沒有木質包裝的則需要提供進口商出具的“無木質包裝證明”

以上三種證書必須是正本,要有外商的印章和簽字,復印件無效,復印件無效。